2011年5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中央各部门公开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1]
2011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出分类科目主要分为两层,一是按支出功能划分,按细化程度分为类、款、项三级,主要反映各项政府职能等,例如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公共安全等;二是按经济分类划分,按细化程度分为类、款两级,反映经费的具体用途,例如人员工资、基本建设、商品购买等。三公经费反映的是经费的具体用途,故应属按经济分类划分。但由于经济分类在2011年还没有全面实行,所以三公经费只能从按支出功能划分的科目中整理出来。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部分中央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已经公开了部门预算,而且公开科目也在逐步细化。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1年4月1日公布的《财政部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打破了以往只公开按支出功能划分的第一级“类”和第二级“款”的惯例,首次公开了第三级“项”。地方人民政府如北京市人民政府的58个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除北京市公安局涉密外,2011年全部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对社会公布是在上述进展的基础上的又一项政府信息公开举措。
中央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
2011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2010年支出和2011年预算情况如下:
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本级,包括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支出94.7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7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69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
201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28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9.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19亿元,公务接待费15.19亿元。与2010年决算数相比,201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42亿元。其中,由于外交活动和国际交流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2011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成为首个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的中央部门。自2011年7月初起,其他97个中央部门陆续向社会公布三公经费。这也是中央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此次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地方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
广东省省直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注释:也就是不包括任何市属及以下等级的单位,也不包括非省政府直属单位)2010年三公支出共10.44亿元,其中公务用车支出4.63亿元,因公出国支出0.73亿元,公款接待支出3.12亿元,公车购置1.96亿元。
政府治理;温总理剑指“三公消费”
2010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与中国网友在线交流时传达出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信息:政府或出重拳治理“三公消费”。
温家宝表示,“三公消费”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其实,我们能够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我曾经引过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网友提的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其实也关系到整个反腐败。
治理效果
狠刹“三公消费”、提倡节俭之风以及不太乐观的宏观经济走势对中高端餐饮行业的“精准”打击效果已经显现。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中国烹饪协会秘书长边疆表示:“2012年全国餐饮收入增幅创了自1991年以来除2003年‘非典’外的最低值。”相关数据显示,北京市餐饮企业仅上半年就关店2168家,且今年以来餐饮收入一直保持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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