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6 查看次数: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已于2月28日发布,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在新疆县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连队)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新疆户籍人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的配偶、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聘的岗位;在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服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
二、体检标准
本次招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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