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查看次数:5
贵港市港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贵港市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募见习人员。
一、招募人数
招募见习人员1名。
二、招募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二)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能够熟练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报名时间和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2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申请表》电子版;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毕业证扫描件(或照片);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可在微信“桂警通办”小程序上申请办理);
5.由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无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renshiju107@163.com。邮件主题名格式为“名字+申请见习单位名称”。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540元/月,并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及见习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0775-4258023。
点击查看》》附件: 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申请表
贵港市港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7B9q3wxXYth-X33imag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