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6 查看次数:7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成立的北京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提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以及受市政府委托负责住房资金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进行2026年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适应岗位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教育部官网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资格复审的方式。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3月23日(周一)上午9:00—3月27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个人办事”,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本单位参加2026年度北京市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只有在报名系统中成功报名并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14日(周二)上午9:00至4月18日(周六)上午9:3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笔试成绩将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笔试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但不低于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未达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否则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相关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正式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报名表,需本人手写签字(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在同1张纸上);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首页原件,需在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主管部门印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业务考核
面试后组织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为期3天业务考核。业务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业务考核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业务考核原则上不得缺勤,累计缺勤2天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和业务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请及时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
(六)体检及考察
按笔试、面试和业务考核成绩3:3:4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者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单位审议通过后,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拟聘用人员,可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八)上岗
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证明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被聘用的即时通报并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010-67235566-52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3/t20260316_4557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