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8 查看次数:9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备良好的品行;
符合《2026 年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90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期间出生);
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6 年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在校学习、且不能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其他有规定 (含协议明确) 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 (岗位) 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955
报名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 9:00—3 月 23 日 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 9:00—3 月 23 日 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 9:00—3 月 24 日 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 9:00—3 月 24 日 14:00。
缴费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 9:00—3 月 24 日 16:00。
联系电话:0514-87012106、0514-87018170
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 24 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学历学位证明(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 2026 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其他人员须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专业” 条件按《江苏省 2026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考试开考比例为 1:3。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址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每人 100 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完成缴费且报名成功后不予退回。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955
咨询电话:400-620-1610(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合格分数线为 50 分。
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四)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 3 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即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 3 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占 50% 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等规定执行。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招录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人员薪酬参照扬州市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参照事业编制执行岗位聘用制度(劳动聘用合同与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扬州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拟录用人员需在用人单位通知报到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到岗手续,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本次招聘成绩在 1 年内有效,期间若因个人离职或试用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三、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贯彻 “公平、公正、公正、竞争、择优” 的原则,十分公开,阳光操作,特向社会公开、公示、充分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770359。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514-87012106、0514-87018170
技术咨询电话:400-620-1610
附件
《附件 1:2026 年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附件 2:〈江苏省 2026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16 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XrR6nga8xV_DaVG9xen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