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3 查看次数:3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工作,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与城市品质提升,做好全地区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岗位及人数:本次共招聘1名人员(一名大学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人员,不具备正式干部职工身份。
(二)职责:负责全地区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工作的宣传、办会、材料收集等工作。
(三)招聘办法:采取资格审查、面试方式。
(四)招聘时间、地点:2026年4月5日上午,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办公室。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所需资料纸质版报送至现场报名地点。
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二)面试:笔试通过者,采用现场形式进行。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签订合同:被聘用人员须按照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15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聘用期满,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办理续聘或解聘工作。
(二)工作要求:聘用期内,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制度。
(三)纪律要求:聘用人员须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按照廉政纪律要求开展工作,如若违反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薪酬待遇:每月6000元。
(五)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职期间未享有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待遇;具体由自治区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以西藏最低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规定比例予以个人缴纳。
(六)责任界定:签订合同后因聘用人员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
阿里地区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办公室招聘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s://zjj.al.gov.cn/info/1732/125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