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9 查看次数:7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院本级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浙江省地质院,为浙江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浙江省绍兴地质院),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绍兴市越城区。
(三)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九大队、浙江省金华地质院),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金华市婺城区。
(四)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浙江省湖州地质院),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湖州市吴兴区。
(五)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浙江省宁波地质院),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宁波市海曙区。
(六)浙江省海洋地质调查大队(浙江省舟山地质院),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6家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11个岗位共12人,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主要指按学制于2026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政策规定视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群体,也可应聘限招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对象限定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综合认定,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与所在单位相关联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于地质勘查行业工作性质,招聘岗位需从事野外作业,因此应聘人员应对自身适应相应工作环境的素质有充分认知。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16:00。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公开招聘其中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岗位+姓名+手机号”,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
3.报名邮箱:
①浙江省地质院:zjsdzyrsc@126.com
②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浙江省绍兴地质院):zjsysy2023@163.com
③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九大队、浙江省金华地质院):157858004@qq.com
④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浙江省湖州地质院):971983490@qq.com
⑤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浙江省宁波地质院):1053607170@qq.com
⑥浙江省海洋地质调查大队(浙江省舟山地质院):zjhdd2022@163.com
4.应聘材料(PDF格式):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一)”,需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及相关业绩等岗位条件证明材料。材料不全者视作报名无效,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初审,2026年4月29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考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暂定6月上旬。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匹配性、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考试完成后,根据各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浙江省地质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应聘人员放弃或被认定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地质院(http://www.zjdzy.org.cn,“信息公开/人事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在浙江省地质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7826(浙江省地质院监察审计处)
0571-87059249(浙江省地质院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浙江省地质院
联系电话:0571-87059215
联系人:钱老师、刘老师、王老师
2.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浙江省绍兴地质院)
联系电话:0575-85200731、85131185
联系人:陆老师、肖老师
3.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九大队、浙江省金华地质院)
联系电话:0579-82368191
联系人:王老师
4.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浙江省湖州地质院)
联系电话:0572-2115238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5.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浙江省宁波地质院)
联系电话:0574-87110935
联系人:宋老师
6.浙江省海洋地质调查大队(浙江省舟山地质院)
联系电话:0580-2033626
联系人:楼老师、许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附件:1.浙江省地质院本级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文章来源: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743683/art/2026/art_83950d93097444e384b674526f8775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