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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查看次数:1

    根据服务单位枣庄仲裁委员会需求,枣庄君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聘用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服从工作调剂分配。

    2.年龄18-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专业技能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受上述专业条件限制)。具备较强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掌握WPS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4.本次公开招聘仲裁秘书岗位分A、B两类。A岗计划招聘1名,主要工作地点为枣庄市驻地;B岗计划招聘3名,主要工作地点为滕州市驻地。仲裁秘书B岗招聘后须先在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跟岗培训,并组织每年不定期进行跟岗锻炼。

    5.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仲裁秘书工作的情况。

    二、人员考试录用及待遇情况

    1.本次招聘采取综合知识笔试测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招聘人数的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经笔试和面试(各占比50%)综合考核后,按照综合成绩确定录用人选。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报名提交的证书原件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报考资格。

    2.人员一经录用与枣庄君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主要职责是为服务单位提供有关劳务,日常接受枣庄仲裁委员会管理。人员待遇采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其他社会福利”的薪酬结构。

    3.根据报考人员综合考核成绩设立仲裁秘书备选人才库。如短期内确需再次开展招聘,遵循自愿原则,对备选库中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择优录用。

    三、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于本启示发布之日起至4月22日17:00前,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向指定邮箱提交个人简历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所有材料电子版请按照“本人姓名+手机号码”的方式命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枣庄仲裁委员会办公地点为:枣庄市新城区市司法局大楼二楼东首。

    联系人:邵明柱

    联系电话:3352110

    电子邮箱:zzzcwyh@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仲裁委员会简介

    附件2:2026年仲裁秘书招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Ve1WEFvxHpwUr61q2thlQ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4-09
    • 信息地区:山东   | 枣庄
    • 职位:人力资源 | 律师 | 
    • 信息ip: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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