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9 查看次数:3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现公开招聘创城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创城专干4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
(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持有有效驾驶证者及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 年4月至 2008 年4月期间出生)。
(六)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体检、考察、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20日(二)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防城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创城专干报名登记表》(word版),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版)合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报名人员真实姓名命名。同时可将本人所获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fcgsccb@gxi.gov.cn。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2日
报名结束后,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对报名
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和岗位匹配审查。初审按照1:6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谈人选,面谈通知将以电话形式统一告知。未获得面谈资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谈面谈时,需提供《防城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创城专干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核验。凡应聘人员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检
面谈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违纪违法核查和人事档案审查等考察工作。
(七)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合格后,对录取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岗位月工资为: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正式聘用期间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期间,岗位年薪不低于4万元,有绩效奖励,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执行差旅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工会福利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70-2818001。
防城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创城专干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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