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9 查看次数:3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明确公开招聘阶段任务和招聘程序,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辅审人员岗位需熟悉审计及财务知识,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岗位需经常加班,须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聘用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14日(5个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地点: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11楼1114办公室,联系人:邱枫玲,联系电话:0831-5700986。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屏山县审计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3)2寸彩色照片1张。
(二)审查
由屏山县审计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和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即可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知识、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前3名进入面试,如与第3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可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屏山县审计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形成考察结论,在局党组会通报。
(六)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出现离职岗位空缺的情况,可在此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拟聘用人员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和三江人才网(https://www.y
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一)拟招聘编外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编外人员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薪酬待遇。受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年度考评结果为达标及以上等次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其他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受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继续聘用。
(五)受聘人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就业招考。
六、其他
(一)招聘录用过程中,屏山县审计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的利害关系时,需及时报告局党组并采取回避措施。
(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三)对公示确认人员聘用情况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屏山县审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5700986。
点击下载屏山县审计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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