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0 查看次数:7
为进一步加强昭阳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充实一线执法辅助队伍,保障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辅助人员。需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单位领导及办公室的调度安排,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辅助工作。
三、用工方式
招聘的协勤人员与昭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实习期、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主要从事执法辅助相关工作,协助正式执法人员开展涉农领域执法巡查、违法行为劝阻、证据收集、文书送达、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2.男性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应聘年龄为18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自觉保守工作秘密。
(二)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因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昭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昭阳区珠泉路270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体检报告(近一年)、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聘用程序:昭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六、待遇保障
待遇:月薪3300元(含五险一金),并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电话:135780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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