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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查看次数: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助力汨罗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招聘工作。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2026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招聘公告及附件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https://www.miluo.gov.cn/25221/25222/26735/26746/default.htm)发布。

    此次共发布招聘岗位18个、招聘计划18个(含教育系统5个、卫健系统6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全部使用事业编制,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7个、招聘计划7个;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高校毕业生”指的是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4、2025、2026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具体见岗位表)。18周岁以上是指2008年4月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及以后出生,43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7.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2026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认证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的;

    8.现役军人;

    9.汨罗市(含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人才测评(笔试+自我陈述)→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现场签约→考察→递补→公示→聘用。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5月9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找到“汨罗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入“2026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报名入口”,按流程和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等附件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以下材料的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

    (1)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出国留学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出国留学的2026届毕业生提供相应承诺材料),其学历学位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按照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填写,其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认定。

    须对专业进行研究认定的,应聘人员提供成绩单和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原则上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可现场资格复审前提供),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所学课程、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研究认定。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其中,教师岗位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语文科教师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乙及以上,下同)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如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6年4月以后)。

    (6)获奖(含在校获得国家奖学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等方面的材料。

    (7)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前提供。

    3.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则所有报名无效;未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咨询。

    4.网络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用人单位协助,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等附件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请应聘人员及时在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认是否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人才测评人员的确定。人才测评开考比例(即应聘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即为人才测评人员。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申请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2:1),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人才测评开考前另行公告。

    (二)人才测评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纸质人才测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参考,两证缺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人才测评。

    1.人才测评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人才测评为笔试+自我陈述。人才测评日期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笔试内容: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纪委监委、民政局、水利局岗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人民医院、中医院岗位考试“医学基础知识”;一中、二中、职业中专岗位考试“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师德师风相关规定”;自我陈述:每名考生自我陈述时间为3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以及在校表现、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评。考生必须对本人自我陈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不存在任何虚假、夸大或隐瞒的情况。若后续环节发现自我陈述内容存在不实之处,将取消人才测评成绩。笔试、自我陈述任一环节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人才测评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自我陈述考试人员。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同一自我陈述考官组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自我陈述考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5%。未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

    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在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人才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3:1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降低入围比例(不低于2:1),但招聘岗位只有1个计划则不再核减。因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而导致<3:1的,在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人才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人员。面试公告一经发布,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1)网络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须对专业进行研究认定的,提供成绩单和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原则上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所学课程、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分类进行:教育类岗位为试教,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5%;同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计算

    人才测评成绩、笔试成绩、自我陈述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人才测评成绩=笔试成绩×50%+自我陈述成绩×50%。

    市直单位和教育系统岗位综合成绩=人才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卫健系统岗位综合成绩=人才测评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自我陈述成绩、人才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及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人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

    (六)体检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上述同分处理办法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先行垫付,待正式到岗后由招聘单位报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现场签约

    参加完体检的考生,须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上述同分处理办法执行,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人才测评时间、地点、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十一)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及时按规定到编制、人社部门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3.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到“聘用”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密切关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的公告、通知,因应聘人员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5.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名和考务咨询电话:0730-3382890(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730-5227792(市人才服务中心);

    0730-3382890(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19573029959(汨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附件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

    附件:

    1.2026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招聘岗位表.xls

    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文章来源:https://www.miluo.gov.cn/25221/25222/26735/26746/72023/content_2373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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