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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遂宁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查看次数: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放大人才集聚效应,高质量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我市拟紧扣锂电新能源、食品饮料、电子信息、油气化工、装备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一批高端人才来遂创新创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遂宁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8日17:30止。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请应聘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遂宁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1693363443@qq.com)。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表内照片请上传2寸本人蓝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应聘人员须签订《2026年遂宁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以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须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2026年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申请认证尚未取得认证材料,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4)应聘人员可自愿提供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3.资格初审。市科技局和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并邮件回复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劳动节放假(5月1日—5月5日)期间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于5月6日反馈。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况,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面谈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视频面谈,面谈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发展潜力、工作意愿、岗位适配度等情况。面谈成绩满分100分,得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温馨提示:

    (1)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所提交的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由市科技局和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当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四)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核时间。安排在资格审查后一天,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得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核须知。考核全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5.签订意向协议。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最后一名考核成绩相同,则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面谈得分相同,则组织加试。

    (五)体检

    1.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请应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查看意向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复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市科技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签订意向协议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市科技局和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人选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市科技局和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因放弃考察和考察未通过出现的缺额,按照签订意向协议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按照签订意向协议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公示结束之日起算3个月内)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并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本市。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人事管理与政策保障

    (一)人事关系。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等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培养锻炼。聘用后将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锻炼培养。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专业特长及综合表现,按规定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可择优调入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三)待遇保障。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制度,按规定享受遂宁市相关人才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情形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25-5863196。

    六、其他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谈、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请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公告解释与咨询

    (一)招聘政策和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5808900。

    (二)岗位资格条件由市科技局和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2655068。

    (三)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25-2988426。

    附件:1.2026年遂宁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6年遂宁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6年遂宁市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文章来源:https://rsj.suining.gov.cn/xinwen/show/65e9be2ee0ca7a113958c9f2e59422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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