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30 查看次数:2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因工作需要,西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普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工作期限为1年,后续根据农普工作任务需要再行确定),主要任务是协助区农普办完成普查各项业务工作;负责与农业普查工作内容相关的报表工作;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大专以上毕业生,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工作细致耐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入户走访、户外调查等普查工作任务;
4.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专业不限,具有普查、统计、经济、会计、计算机、农业等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5月11日17时止(仅限工作日受理)。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将(1)报名表、(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一寸照片,以照片或扫描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073163778@qq.com,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四农普报名-姓名”。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以及自愿放弃面试的,都可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待遇及其他说明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西湖区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89510597、0571-89510600。
西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计划
西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hzxh.gov.cn/col/col1229417930/art/2026/art_8f1f016460f7d36883f5f9b0a63c71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