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30 查看次数:2
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武夷保护站、黄坑保护站、水北保护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管护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生态管护员6名(武夷保护站、黄坑保护站、寨里保护站各2名)。
工作地点分别为:南平市武夷山市、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南平市光泽县寨里镇。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4月27日期间出生至2008年4月27日)。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24小时值班备勤、长途野外林区巡查等工作安排。
6.在拟招聘工作区域有相对固定的住(居)所,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7.持有准驾车型为C1以上的驾驶证。
8.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②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③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④因违纪违规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⑤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⑥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⑦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⑧有纹身、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家族精神病史;
⑨直系亲属吸食毒品(一类毒品)对本人有直接影响的;
⑩直系血亲或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重点工作对象的;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合格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生态保护辅助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与工作经历、学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6年4月29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0日。
2.报名地点:
①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武夷保护站(武夷街道高苏坂2号),联系电话: 13328392721,联系人王先生。
②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黄坑保护站(建阳区黄坑镇新峰村陈家坪22号),联系电话:15759988552,联系人李先生。
③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寨里保护站(光泽县坪山东路69号),联系电话:18905991055,联系人杨先生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生态管护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递交材料时报考者应提供:
①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②毕业证(附学信网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与政治审查,审核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武夷山国家公园及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原件材料复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共100分。
(四)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134号)执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除当日和当场复检项目外,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聘用和递补。笔面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其成绩两年内有效,并作为今后招聘辅警人员的后备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同意后择优录用。
四、工作职责、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及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做好资源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片区内的盗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侵占林地、毁坏林木、违规种茶、违法违规建设(含房屋或其他构筑物、搭盖、垒石、水泥硬化等)、损毁文物等各类破坏资源的行为,并立即报告保护站。协助各类破坏资源的案件查处和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3.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查找并消除火灾隐患,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及时报告火情,配合保护站、派出所及时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协助查处火灾案件。参加防火演练、防火设备维护等活动,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4.负责责任片区的资源巡护,并做好巡护工作记录及巡护事件上报。做好日常巡护轨迹整理,形成巡护档案并协助保护站做好巡护档案管理工作。
5.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破坏责任片区内界碑、界桩、警示牌、宣传牌和国家公园设立的监控设备等管护监测设施的行为。
6.协助做好责任片区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监管工作。定期安放、收集、更换红外相机储存卡及电池,获取有效的影像资料。
7.参加管护员工作会议,汇报巡护任务完成及各类资源安全监管等情况。
8.协助做好入园人员(含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对未经批准进入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的外来人员,要及时制止入区并劝离,对不听劝阻者应立即报告保护站。
9.及时发现对国家公园资源保护有影响的生产活动或人为活动,并报告保护站。
10.及时了解、掌握并报告辖区内的社情民意及治安信息。
11.服从工作安排,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集中行动、专项行动、蹲守行动等。
12.参与值班备勤。
1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生态管护员身份为合同制直签非编制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生态管护员实行两年一聘,连续两年年终考核合格,由本人申请续聘,经所在保护站确认,可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不服从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须自觉遵守生态管护员相关管理规定,对不服从管理、违纪违规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2.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3125元/月;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各类岗位招聘报名。
2.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3.局机关纪检组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9-5305605 。
4.未尽事宜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生态管护员报名表(1).xls
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2026年4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_hTXNz7lHqUNbgAuMmd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