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8 查看次数:5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33名,列入相应单位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绥宁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年龄等要求,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用人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进行审查,并出具认定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6.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积计算,均为2026年5月为截止日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限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高校在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www.hnsn.gov.cn)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绥宁县人民政府网(www.hnsn.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至5月20日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0739-7606676。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2日全天(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内)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退役证书(县退伍军人管理局出具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和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下载填写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考者必须自愿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
6.每一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①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具体笔试内容见附件1。
②报考者于2026年5月28日至5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26年5月30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考生参加笔试时需带好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④笔试成绩查询请登录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面试
①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具体面试方式及所占比例见《绥宁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②面试对象的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③面试入围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④考生参加面试时需要带好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和入围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为100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凡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察及公示
1.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专班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
2.在考察环节如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空缺岗位不递补。
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意见书,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专班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没有满五年的,不得调动。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报考乡镇岗的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七、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绥宁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9-7600338。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八、重要提示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要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报考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环节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绥宁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文章来源:https://www.hnsn.gov.cn/snxrzj/tzgg/202605/1980edd4006a4356b83e8eea6768738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