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8 查看次数:4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成立于1996年,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唯一一家专业开展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质量和标准化科研与服务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加挂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牌子。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致力于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标准化发展战略、科研项目研究,标准制修订、审查、评价及应用,质量舆情监测、信用、技术、管理、标准研究与服务,物品编码技术研究与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分析服务,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服务等。同时,支撑“蒙”字标大草原优品品牌建设,提供管理体系、服务和产品的认证、培训,以及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中国计量大学在内蒙古地区的本科函授招生等人才培养服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名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二)不得应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及近亲属回避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组织形式、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工作以社会招聘方式开展,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二)报名
1.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www.nmgzby.ac.cn/)及第三方考试机构“蒙速招”(https://www.nmgmsz.com/)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信息均在“蒙速招”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上述网站。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蒙速招”官网,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http://ks.nmgmsz.com/exam/2838),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一致。应聘人员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名时间
2026年5月8日9:00——2026年5月21日17:00。
4.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近期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签字版的《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审核员/检查员/审查员CCAA注册证书、审核经历(提供CCAA网站截图)、工作经历证明(如无法提供,可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离职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相互佐证)、职称等各类资格证书、业绩成果等。
5.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填写要求须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不得中断或遗漏;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起始,工作经历须明确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岗位职务及主要工作内容;所有经历须与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三)网上资格审核
1.报名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资格证书、工作和审核经历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与完整性及是否符合招聘要求。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2026年5月8日9:00——2026年5月22日17:00。
六、招聘方式
(一)专业能力分析评价
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分析并完成打分,重点评价应聘人员取得资质、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按百分制计分。
(二)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四者任选其一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站(http://ks.nmgmsz.com/exam/2838)自助查询。
6.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确定:专业能力分析评价成绩×30%+笔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凡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三)面试
1.应聘人员凭本人《面试准考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四者任选其一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缺考处理。
3.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单人面试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具体安排为: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自我介绍不得透露个人姓名,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内容);1道必答题,思考与作答合计5分钟;考官随机现场提问,作答时长7分钟。面试将从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仪表形象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
4. 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6.面试中途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能力分析评价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能力分析评价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专业能力分析评价成绩也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一)拟聘用人员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入职考察由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立2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信息,将在报名网站“蒙速招”发布,请予关注。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解释。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1-3255878/0471-325580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471-5615401
咨询时间:9:00—11:30 14:30—17:00
1.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6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mgmsz.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