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8 查看次数:5
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工作需要,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具有红河州屏边县户籍或屏边县居住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屏边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持有《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已完成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完成就业困难认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4050” 人员:女性满 40 周岁以上、男性满 5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 成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
(5)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且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有违法行为记录,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满两次,或安置期满的人员;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优先聘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 人员、现(退)役军人家属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2 人
工作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5 月 7 日至 2026 年 5 月 9 日(注:原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标注为 2025 年 5 月 9 日,为时间逻辑笔误,按公告发布年份修正为 2026 年)
(二)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榭花园小区对面)
线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1843307408@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0873-3221448
(三)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应填写个人简历。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招聘方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四、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薪酬标准:试用期 1 个月,试用期工资 2000 元 / 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 3500 元(含五险)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个人简历;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屏边政务服务大厅完成的就业困难人员系统认证相关材料;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 张。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Kizpf7hBoabHRQAXzAt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