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2 查看次数:7
为落实《商事调解条例》关于商事调解员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充实调解员队伍、优化专业结构、提升商事纠纷化解能力,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涉外商事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注重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实务经验与行业影响力,兼顾商事领域专业多样性和国际商事纠纷处理需求。
二、调解员主要职责
1.宣传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商事主体通过调解化解争议;
2.接受本中心指派,中立、公正开展商事纠纷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3.严格遵守商事调解保密规则,不得泄露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未公开信息;
4.参加本中心组织的调解员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每年至少参加8个学时的培训,持续提升调解专业能力;
5.按照要求制作调解文书,及时反馈调解过程和结果,做好调解案件材料整理及档案归档;
6.开展商事调解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持续为中心优化调解服务提供专业建议。
三、选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能够正常履行调解员职责并志愿从事调解工作,能够独立、公正办案;
3.具有全日制法学、经济学、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至少精通一门外语,能够作为工作语言进行谈判和沟通,能够准确理解、翻译及起草涉外合同、法律意见书、和解协议等双语法律文件;
5.从事商事调解工作满3年,具有5年以上法律、商务、金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工作经验,具有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者优先;
6.具备计算机技能,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软件,能适应司法信息化和商事调解数字化工作要求。
四、调解员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申请报名→材料审核→候选名单复核→公示聘任的规范流程进行。
(一)申请报名
申请人需填写《调解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核对信息无误后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按要求提交。
(二)材料审核
1.根据本公告选聘条件,陕西调解中心秘书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验专业资质、工作经验等内容,确定符合初审条件的候选人名单。陕西调解中心保留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解释权,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
2.结合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实务经验、资质条件等,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任调解员名单。
(三)公示聘任
1.拟聘任名单将在陕西省贸促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本中心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列入本中心商事调解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布;
3.本中心为聘任的调解员颁发《调解员聘书》,聘期每届5年,聘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仔细核对姓名、资质信息等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成后将申报表保存为 PDF 和 Word 格式,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统一采用“姓名+ 调解员申请”格式。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内陕西省政府院内)。
(二)材料要求
1.《调解中心调解员申请表》;
2.身份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仲裁员资格等相关执业证书复印件;
4.工作经历、商事调解/法律实务/行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职业信用记录的本人声明;
6.其他可证明专业能力、行业影响力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研究成果、案例文书等)。
(三)联系方式
1.报名邮箱:103236526@qq.com
2.咨询电话:029-63917585
3.联系人:畅宇 董波
4.联系电话:13096987968 17782626767
(四)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18:00截止。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聘任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
2.受聘调解员须参加岗前及定期培训,遵守中心管理制度;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陕西调解中心调解员申请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ccpit-shaanxi.org.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189290&chid=100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