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2 查看次数:8
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窗口工作人员1名
02岗位职责
(一)负责业务受理、材料初审、登记录入、档案整理、台账维护等日常业务;
(二)熟练操作办公系统、业务平台,做好资料归档、信息录入、数据上报等工作;
(三)协助完成走访慰问、活动保障等其他工作。
03招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沟通表达良好;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法律或经济财会类(任一类即可);
(四)熟练电脑操作、文字录入,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能快速熟悉业务系统;
(五)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窗口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04薪酬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资薪酬及五险一金。
05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1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报名表、近期(6个月内)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学信网查验证明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pdf格式作为附件,以“XXX(姓名)应聘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281203245@qq.com,咨询电话:0591-83378229(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和后续聘用。
06资格审核及考试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即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笔试主要测试office办公软件使用,笔试采用机考。
07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通过考试人员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试用期内对其政治思想、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符合试用期考核标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08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对个人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下载: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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