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9 查看次数:5
因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鹰潭市社会福利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儿童护理员2名、特教老师1名、康复老师1名。
二、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
2. 热爱公益服务工作,服从岗位安排及日常管理;
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 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 曾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6. 有其他不良行为曾受公安机关处理的;
7. 与聘用单位领导干部存在回避情形的;
8.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一)儿童护理员
1.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性,有儿童养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 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协助做好日常观察、基础护理、简单陪护及环境卫生等工作。
3. 工作时间:24小时轮班制,月休4天。
(二)特教老师
1. 年龄40岁以下,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孤残儿童,耐心负责,具备基础教学辅导能力;
2. 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类专业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有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经验者或康复机构康复经验者优先考虑;
3. 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儿童日常文化知识、兴趣培养、思想引导、课堂教学、文体活动组织及课程台账整理等工作。
4.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
(三)康复老师
1. 年龄40岁以下,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孤残儿童,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适配康复工作强度;
2. 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类专业毕业,持有正规康复师资格证书,具备专业康复知识与实操能力,有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经验者或康复机构康复经验者优先考虑;
3. 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儿童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康复指导、康复记录及台账整理等工作。
4.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
四、聘用及待遇
1. 聘用合同半年一签,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续聘,不合格按合同辞退;
2. 儿童护理员、特教老师月薪3500元;康复老师月薪4000元(含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17:00。
(二)报名材料
1.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2. 二代身份证、户口本;
3. 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4. 个人简历1份;
5. 填写报名表1份(见附件);
6. 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康复师证等)。
(三)报名方式
1. 线上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邮箱ytzyrl@dingtalk.com,邮件备注:姓名+应聘岗位;
2. 线下报名:报名材料复印件提交至鹰潭市振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胜利西路69号心家泊东门107号。
六、资格审查与录用
报名人员经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所提供资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由鹰潭市振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面试。
七、咨询电话
丁先生:19007002041
周先生:19007002042
本公告由鹰潭市振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e1zxWb6f-Iirq9s9LFM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