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0 查看次数:3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录入员
招聘人数:2名
工作职责:负责立案登记、庭审记录、案卷整理归档等审判辅助工作;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受理群众咨询答疑;负责诉讼费票据开具、费用收缴等各项诉讼服务工作。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年龄3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5.同等条件下,财务类、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周宁县常住居民,通晓本地方言者优先录用。
岗位二: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协警
招聘人数:1名
工作职责:负责法院机关安保、法庭值守、刑事押解看管、应急处置等警务辅助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警务保障及综合工作任务。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5年5月16日至2008年5月15日期间出生),男性,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身高168cm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精神类疾病、心理疾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夜间值班工作;
4.同等条件下,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通晓本地方言者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存在未结案件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5.聘用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资格初审、速录测试(录入员岗位)、体能测试(协警岗位)、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聘用管理及薪资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面议,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止
(二)报名材料
1.《周宁县人民法院应聘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领取)一式一份;
2.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报名:工作日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到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3189119501@qq.com。面试前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查。
(四)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周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1室(周宁县狮城镇龙潭街55号)
咨询电话:0593-5620701
(五)其他说明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周宁县人民法院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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