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0 查看次数:2
为进一步提升固原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固原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拟初步选聘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人选20-30名。
二、选聘范围
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律事务、法学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学者、律师。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
2.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法律事务、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服务等领域成绩显著。法律专家、学者须长期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或者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所从事的法律领域具有专业特长。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法律咨询委员职责。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固原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推荐
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固原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对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综合研判后进行推荐,在报名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至固原市司法局立法备案审查科,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和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发送至nxgysfj@163.com。
(三)考察与初选
按照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选聘的条件,选聘工作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考察,择优选聘,确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初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
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将进行公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由市司法局根据考察公示结果,形成正式建议名单,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
(五)正式聘任
市人民政府确定新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人选后,为受聘的法律咨询委员颁发聘书。
五、工作职责
为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咨询意见;向市政府提出立法建议,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审核、评估和备案审查等工作;参与起草、修改、审查市人民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涉及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法律文书;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信访、仲裁、调解、执行等涉法事务;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法治理论研究;办理固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六、聘期
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聘用期限均为三年。
七、其它事项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聘资格。
附件:
固原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nxgy.gov.cn/xwzx/gsgg/202606/t20260609_5260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