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3 查看次数:5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疆医学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学会成立于1951年,是全区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发展新疆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历经数代医学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学会已发展成为全区卫生健康行业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医学学术类社会组织。学会先后荣获中华医学会“优秀地方医学会”、自治区“5A级社会组织”、自治区党委“两新”工委“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自治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等多项荣誉。
学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内设党政部、财务部、组织管理部、学术交流部、健康科普部、科技教育发展部、《新疆医学》期刊编辑部、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等8个部门,全面负责学会日常工作。办公地点位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昆明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6月15日(含)后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9.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10.专业要求请参考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目录。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8日上午10:00—7月1日上午10:00,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在网上完成报名。
(二)面试及试工时间
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试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学会官网、公众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2026年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网址(https://xjyxh2026.zhaopin.com)进入招聘页面选择报考岗位进行报名,除通过指定系统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4.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所有基本信息,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报名截止时间内须完成网络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人数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新疆医学会秘书处党政部组织实施,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具体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办理: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按期毕业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按时提交完整材料,资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秘书处党政部将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新疆医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2.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但最低不得低于1:3。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沟通协调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试工环节。
4.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资格的,可按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等额递补。
(四)试工
1.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与试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工人选。
2.试工时间为5个工作日,期间安排实际岗位任务,重点考察专业实践、问题解决与团队协作能力。试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试工结束后,由试工部门出具考核意见。试工不合格或放弃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相同者,以加试结果确定最终排名。
3.总成绩第1名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如总成绩第1名放弃或不合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完成后续流程。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医学会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至5个工作日内,由新疆医学会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合格放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1.新疆医学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
2.考察中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信息及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环节,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无法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公示
1.新疆医学会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新疆医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医学会调查核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医学会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自治区医疗指导中心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招聘公告由新疆医学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国老师,0991-3639077
技术咨询:翟老师、岳老师,022-58703000转85096、85580
纪检监察:西老师,0991-3639150
新疆医学会招聘计划
文章来源:https://www.xjhr.com/news/125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