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8 查看次数:5
拉萨市委社会工作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拉萨市户籍;
(二)年龄30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五)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电脑;
(六)责任意识强,服从管理,认可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报名地点:拉萨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中路8号,拉萨市外事办院内南楼2楼205)
报名电话:0891-6019855
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前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4.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有意应聘者请诚信报名,拉萨市委社会工作部将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请向拉萨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891-601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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