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30 查看次数:2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1人,财务岗位1人。
工作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街市政府楼6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管理岗位:专业不限,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文秘类、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中共党员、有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财务岗位:财会相关专业,持有会计初级职称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书,有一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熟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承压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等),能起草一般性文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7月6日。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报名表(按规定格式填写)。
联系电话:0770-2800615。
电子邮箱:fgcxlzgb@163.com。
四、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单位是用工单位。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岗位工资执行《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为正式聘用的80%。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七、本简章由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5f072cbc-acfd-4e3a-a408-d79f96e945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