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2 查看次数:6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实现就业。根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收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综合岗位管理类就业见习人员1名。
02
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学生、我省16-24岁登记未就业青年(大专及以上学历)。
03
岗位要求
具有一定的电脑办公软件知识并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及工作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文字编辑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04
专业要求
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和新闻传播类优先)
05
见习时限
原则上见习期为12个月(试用期15天),有特殊情况可申请提前结束。
06
见习待遇
根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由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结合工作实际,见习岗位工资为2070元/月+100元(人身意外险),不缴纳社保,不提供食宿,见习基地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07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其他学历、学位证明;
3、个人简历。
(三)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aishajy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就业见习+姓名”,联系人及电话:赖女士,0898-27722979。
08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白沙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按招收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收全过程,应招者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09
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白沙黎族自治县滨河北路33号2楼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0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白沙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由白沙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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