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3 查看次数:4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文件规定,2026年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是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2026年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户籍、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在所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且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有关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网址:https://sc.pta.zj.cn:8035(杭州市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平台”),2026年7月27日上午9:00起正式启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7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7月31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证件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2026年7月31日16:00前)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8月3日9:00—8月4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完成缴费确认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缴费结束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并在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务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缴费确认截止日前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春东路1号上城区综合服务中心南楼)523办公室,申请免交考务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8月17日-8月22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浙江省户籍范围指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以2026年7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包括浙江省户籍人员、在浙高校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浙江省生源的非在浙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时,户籍不受限制。
3.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7.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
2.时间暂定为2026年8月22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4.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选通过杭州市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实施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复审需要提交材料的说明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2)。
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证明。
⑤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均视为放弃。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确认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再递补,相关人员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录用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不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环节有疑问的,可拨打附件1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71-86577986 86751097。
2.网报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监督电话:0571-89500937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五)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该网站为发布本次招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doc
文章来源:https://www.hzsc.gov.cn/col/col1229249495/art/2026/art_8c8236f0fccc477ab90069eb94f76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