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7 查看次数:5
为进一步加强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打造快速反应、能打硬仗的高素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更好履行各类灾害事故应对的职责使命,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宜宾市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救援队员6名,岗位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毕业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后续招聘环节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名额调整
若救援队员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2的招聘比例,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
(三)人员身份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由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直接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符合《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及其他传染性疾病;
3.具有四川省内户籍(外省人员在宜宾市居住的,需提供有效居住证)。
(五)优先招聘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本次报名首日为准):
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或B照,且驾龄满2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
2.已取得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证书、潜水员证、山岳救援证书等应急救援类专业证书;
3.退役士兵(官);
4.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不得报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后仍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宜宾市翠屏区江北古塔路162号312室);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4日,仅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接受现场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停止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需领取并填写《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报名信息表》;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岗位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面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1.体能测试:报考救援队员岗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另行通知参加指定时间、地点的体能考核(考核前需签订《体能测试安全责任书》)。考核项目为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测试标准参照《202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满分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救援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递补、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与程序。救援队员(战斗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招收消防队员体检标准执行,救援队员(技术员岗位)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及省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未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举报人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对公示期间反映存在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2.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待遇标准。暂按每人每年7.7万元包干经费执行(含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待遇水平随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相应调整。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参照相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对存在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实行24小时战备值班的军事化管理,救援队员按值班、备班、休班模式开展战备值班,单位统一提供后勤保障。
(二)本次岗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 3 年,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若用人单位已为新入职员工提供专项培训,新入职员工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应按照约定承担培训违约金。
(三)报名咨询电话:0831-3883101、0831-3883102(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
招聘过程中若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发布公告。因报考者未主动、及时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信息,导致未能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附件:《宜宾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993071579086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