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5 查看次数:5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专业力量配备,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安宁市应急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总工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总工办安全总工1名(编外人员)。
二、岗位职责
1. 行业安全研究与技术支撑:参与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科研课题和重要事项研究,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决策、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专业、科学的技术支撑和可行性建议。
2. 现场监管与隐患治理:参与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及全覆盖排查工作,精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指导企业落实隐患闭环整改,参与重大安全隐患的复核、验收及整改全过程督导工作。
3. 行业监管与宣教培训:统筹协助开展全市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监管提升工作;从事安全生产政策解读、企业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指导等宣教培训工作,提升全市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 事故处置与应急保障: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原因分析、调查取证、责任研判及事故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应急演练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工作,提升全域应急处置能力。
5. 文稿撰写与数据统筹:完成各行业安全检查报告、风险研判报告、工作总结、专项整治方案等各类文稿撰写;负责安全监管数据统计、资料汇总等常态化工作。
6. 完成交办其他工作:根据全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类专项工作及临时性任务。
三、报名条件与岗位要求
(一)岗位基本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政治品行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 熟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全面掌握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控要点,熟悉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事故调查、标准化建设等全流程工作,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安全管理实践经验。
3.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常态化一线现场检查、外勤作业、应急值守、突发事故处置等工作,可深入各类生产经营现场开展业务,具备现场风险辨识、隐患分析、问题研判和整改指导能力,胜任安全监管、执法辅助、应急救援、事故分析等核心工作。
4. 具备良好的文字撰写能力,能够独立撰写检查报告、工作总结、专项方案、风险分析报告等材料;能熟练操作各种常用办公软件,进行资料汇总、数据统计等信息化办公。
5.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规范开展安全指导、政策解读、培训授课等工作。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持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备10年以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化工、安全工程、冶金等相关专业。
4.工作经验:具备5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服务或现场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以实际工作月份计算)。
5.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有化工安全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负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安全总工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方式
有意者填写《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总工办安全总工报名登记表》,同时将报名所需材料提交至安宁市应急管理局1011办公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总工报名登记表》(附照片);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原件(户主地址栏页+本人页)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6)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报名者应确保以上投递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26年7月30日至8月7日19时止(以提交资料时间为准)。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现场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考核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现场考核内容为企业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现场考核×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应急局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资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录用
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公示内容,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录用人员待遇薪酬参照安政办〔2024〕48号文件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工资按应发薪酬的80%计发。
八、纪律与监督公开
本次招聘工作不以培训、教材、报名、考试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如有其他渠道转载,请务必关注官方发布渠道进行核实,联系电话:0871-68677080。公开招聘安全总工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71-68688626。
附件: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总工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60805/213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