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5 查看次数:6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政工作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处理和协调组织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
4.专业要求为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行政管理、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9月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260971385@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毕业院校(例如:陈XX+浙江师范大学)。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至单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金华市市直编外人员的薪资待遇。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财政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9-82495028。
金华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jhrcsc.com/articles/4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