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6 查看次数:4
根据工作需要,禄丰市纪委监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为监察辅助人员,不纳入禄丰市纪委监委机关正式编制,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事务性辅助岗位,在禄丰市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具备独立执纪监督审查权限,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监察辅助人员9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3名。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所在部门完成工作记录、基础文稿起草、文书制作、校印、卷宗整理装订、档案归档、收文发文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协助做好各类执纪监督检查的前期筹备、联络对接、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工作;
(三)完成所在部门交办的信息宣传、综合事务处理等其他不涉及核心执纪权限的辅助工作。
四、招聘条件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岗位信息表》中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自愿热爱纪检监察辅助工作;
3.具有岗位需求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学信网可查;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五官端正,无文身,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基础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存在吸毒史等相关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存在违反公职人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情形的;
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用工相关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规范流程开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不接受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0日,每日9:00—11:30、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报名地址:
禄丰市零工市场(北地块公租房小区)。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禄丰市纪委监委招聘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按照禄丰市零工市场发布通知规定的时间,到禄丰市零工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签署诚信承诺书确认信息属实,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笔试
1.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的,正常组织开考;比例不足1:2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公告将在“禄丰市零工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
2.笔试安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党章党纪基础知识、监察法相关法律常识、综合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适配岗位需求的通用内容。
3.笔试时间:以禄丰市零工市场发布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开考前15分钟入场,开考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禄丰市纪委监委和禄丰市汇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开展。重点核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确认其是否完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禄丰市零工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至规定比例。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岗位适配度和气质形象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禄丰市零工市场”公众号公示3天。
进入面试环节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相关标准执行,重点核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本公告明确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禄丰市零工市场”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时,已就业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式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与禄丰市汇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禄丰市纪委监委工作。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内设置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续劳动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续签合同。
(四)本次招聘考试成绩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招聘结束后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补录。
(五)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由禄丰市纪委监委负责。
七、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含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二)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标准为4800元/月,包含按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工作期间食宿由本人自行解决。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违规情形的,直接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纳入诚信记录。
(三)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范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严禁违规操作,凡发现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禄丰市纪委监委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0878—4123256
13094326565 王老师
附件:1.禄丰市监察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禄丰市汇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4NzU1NTU1Mw==&mid=2247564049&idx=7&sn=e659faa849e1f0dd2b1ec95a0873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