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1 查看次数:2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注册检验、委托检验及相关评价,医疗器械抽检的技术支撑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及海宁市。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人,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学历(学位)取得证书的要求,按学制应于2026年底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岗位+姓名+手机号”)。
3.报名电子邮箱:hr@mdst.org.cn。
4.应聘材料(pdf格式):报名表(样式见附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考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考试形式为面试,时间暂定10月中旬。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入围人员),一般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认定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https://www.mdst.org.cn/,“首页/信息公开/人员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zj.gov.cn,“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904606(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如下:0571-86002816、8600287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6:30。
附件: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计划表.docx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2026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743683/art/2026/art_535c9a3b6d9643b495c4cbd06d301d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