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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查看次数:6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住房公积金干部人才队伍,为宜昌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拟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数共1个,具体条件详见附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7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7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宜昌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027年度我市人才引进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向岗位表指定邮箱投递个人简历(电话:13972030698,座机:0717-6236877,邮箱:476406758@qq.com)。

    (二)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17:30接受报名。视报名情况分批开展考核,招满为止。其中,第一批考核时间拟定于2026年9月17日,地点为北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第一次集中考核后招聘岗位均已招满,则不再组织后续考核。如还有空缺招聘岗位,则继续组织后续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张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持院校有效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提供简历中填写的相关科研、教研成果支撑材料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经有效认证的课程成绩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五)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有关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业绩评价与自由化面谈方式进行,业绩评价主要对博士学历背景、获奖荣誉、实践经历等实绩材料进行量化评审;自由化面谈不设置固定面试题库,围绕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岗位适配度开展深度交流。总成绩=业绩评价(40分)+自由化面谈(60分),设置合格线75分。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

    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取得的奖励荣誉、科研成果等业绩情况;被考核人专业能力与岗位契合度情况等。

    四、签约拟聘

    (一)签约。与考核合格的博士签订意向协议书。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暂未毕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享受博士学位标准的初期工资,以及招聘岗位等级对应标准的津补贴、绩效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符合我市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还可享受相关待遇。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gjj.yichang.gov.cn/content-55762-65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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