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4 查看次数:4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联〔2023〕1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来(留)双就业创业工作,规范开展就业见习项目实施,双阳区事业单位拟面向2025、2026届高校毕业生征集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计划
双阳区13家事业单位计划面向2025、2026届高校毕业生征集就业见习人员44名。具体征集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双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2026届高校毕业生征集就业见习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征集对象
2025、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征集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上述不得报名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情形
就业见习人员征集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且只能在岗位表中选择1个岗位,由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2日—10月23日(工作时间受理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长春市双阳区鹿城大街122号(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双阳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征集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依据征集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由本人查询的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2026年双阳区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选择是否同意岗位调剂,如若选择“是”可进行二次推荐)。
五、招募形式
(一)本次征集采用面谈方式进行,由各征集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组织,并于2026年11月6日前全部完成。
(二)面谈
1.时间及地点:面谈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征集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通过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2.确定征集人选:各征集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根据面谈情况将拟征集人员于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六、公示
最终拟征集人员在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公众号及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书
对拟征集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与相应的事业单位签订《就业见习生协议书》。
八、见习补贴标准
1、对于成功被征集就业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当地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见习补贴,即2230元/月。
2、见习不满3个月的见习生不予发放补贴。
3、补贴发放周期:实际补贴发放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每3-6个月发放一次,补贴不属于工资,不按月发放。
4、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九、有关规定
本次征集的就业见习人员服务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十、咨询服务
本次征集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及政策咨询由双阳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联系方式:0431-84286255,联系人:赵老师。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或电话咨询。
附件:
附件1——2026年双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2026届高校毕业生征集就业见习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6年双阳区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shuangyang.gov.cn/dzxx/tzgg/202610/t20261014_3518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