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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2026年某省直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6 查看次数:5

    根据工作需要,由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某省直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026年某省直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服从公司管理;

    6.具备拟任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表中岗位任职要求的“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须满足岗位表中的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且登记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中的要求一致。

    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应聘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表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任职要求中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导致工作时间中断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录用时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宜招录的情形。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相关条例所规定情形,即:凡与招聘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企事业单位本级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管理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申要求

    1.本次招聘通过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合肥人力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唯一通道是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

    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4:00至10月24日16:00,每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逾期不再补报。

    2.应聘人员报名时还需以附件方式同步投递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自大学本科起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

    (3)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4)有证书、证明的要求需提交上传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5)工作经验要求需提交:工作岗位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岗位证明、离职证明等,需能证明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年限)及同时期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证明中需明确入党时间、党费缴纳情况、经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后于2026年10月25日16:00前登录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如需补充材料的可在2026年10月25日16:00前补充上传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缴费及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0月27日17:0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即可开考,若达不到比例,招聘单位视情况有权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等。若延长报名时间,则审核及缴费截止时间也相应调整,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等常识和计算机基础、公文处理和写作等相关内容。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5:1的比例确定,不足5:1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有多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邮件、短信方式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合成时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笔试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入围体检、考察应聘人员名单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考生本人自体检之日起的30日内无法完成规定全部体检项目或体检医院无法出具最终合格体检结论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相关材料提交及背景调查方式进行,视情况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具体材料要求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背景调查工作突出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标准,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岗位匹配等情况,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可参照相关程序和时限,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签约聘用与待遇

    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派到相关单位工作。聘用人员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则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后,综合年收入约10万元(含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工作日餐补等)。

    五、其他说明

    (一)考试费用:笔试45元/科/人,面试不收取费用(因开考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形考试费用不做退回)。应聘人员因招聘工作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正常,如出现电话联系不上或未按照要求参加相关环节的情况,视为自动弃权。

    (四)应聘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招聘单位有权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变化、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等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招聘计划,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咨询、监督电话

    (一)考务咨询:0551-62691221;

    (二)考务监督:0551-6341983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请于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拨打。


    2026年某省直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OTgwOTgwOQ==&mid=2247530957&idx=1&sn=a48a01ed36fae40f7b32dfab63aba39a&chksm=c104aa8d26851927c1c7d990f989e2e7be360611744712d74a21f9c636b04ccfab8f670e1dca&scene=0&xtrack=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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