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6 查看次数:3
因工作需要,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使用;
(四)因2022年至今,温州湾新区体制调整,已协议离职并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经开区编外人员除外;
(五)具有温州市户籍,户籍认定以公告发布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因就学迁出户口的温州市生源可视同符合户籍要求;
(六)无法律法规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七)具有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要求如下:(附件)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17: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63222727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
1.填写完整的《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专业特长或职业资质的相关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二)材料初审及复审。用人单位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材料复审和面试时间。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粘贴单寸彩色免冠照片)、上述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张,进行报名材料复审。
(三)现场考核。时间半天,以面试方式进行,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材料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合同试用期1个月。
在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将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到岗工作,待遇按照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7-85600867(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联系地址:永宁西路温州银行大楼1709办公室。
七、有关情况说明
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次人员录用后3个月内,若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再因工作需要招聘同岗位编外人员,可在本次报名人员中择优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研究确定。
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温州湾新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wan.gov.cn/col/col1229514571/art/2026/art_b12e91e8650747eabaa70a5a6f6d9f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