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1 查看次数:2
根据《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夯实中心康复管理工作,补齐儿童康复专业服务力量短板,保障院区安全稳定及康复业务常态化运营,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本次公开招募编制外康复专业辅助管理岗(康复专岗)计划名额:2名。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6年公开招募临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范围
面向甘孜州户籍人员(截止报名首日户籍已迁至州内者)。
三、招募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特殊教育(康复方向)等相关专业;
2.能够适应下乡巡回康复、入户上门康复服务工作者。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曾为孤儿、残疾等困难人员;
3.持有康复治疗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等相关从业资质,或具备1年以上儿童康复、特殊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者。
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对应证明材料。
四、岗位职责
1.负责残疾、困境、留守及流动儿童的日常康复训练、肢体矫正、感统训练、康复护理等实操服务工作;
2.建立健全儿童康复服务档案,规范做好康复台账、服务记录、资料分类归档等管理工作;
3.制定个性化儿童康复方案,组织开展乡镇巡回康复、入户上门康复服务,跟踪评估康复成效;
4.配合完成儿童福利社会化试点相关材料报送、服务活动组织、业务对接协调等辅助工作。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记录能力,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截止报名首日户籍已迁至州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
5.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程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17:30;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邮箱及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康定市炉城街道清泉一村一组103号)
2.网上报名邮箱:2628326525@qq.com,截止10月22日17:30投递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格式:“康复专岗+姓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领取填写或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招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开展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招募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七、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为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及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查岗位相关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岗位基础业务常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全部考生有效成绩平均分×70%。
2.笔试时间、地点:以招募小组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八、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一并纳入),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康复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体检;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主动放弃的,取消体检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九、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论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九、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募单位组织政治审查。主要核查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治安处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公示栏、相关发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调查线索。经核查举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按成绩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政审合格方可聘用。
十一、聘用管理与待遇保障
(一)聘用管理
本次招募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不占用事业编制,人员招录、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续聘解聘按照《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中心内部规章制度执行。康复专岗聘用期限5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年度考核结果按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二)待遇保障
1.薪酬标准按照甘孜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人员经费纳入州本级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劳务薪酬、社保缴费及相关业务补助。
十二、岗前培训
聘用手续办结后,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围绕岗位业务规范、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培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十三、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出岗位、解除聘用关系:
(一)聘用协议期满,未按规定续聘的自然终止聘用关系;
(二)协议期内受聘人员自愿书面申请离职,按单位流程办理解除聘用手续;
(三)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关系;
(四)受聘人员严重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单位可主动解除聘用关系;
(五)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按单位制度应予解聘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聘用协议约定应当解除聘用的情形。
十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预留通讯方式畅通;因个人联系不上、不主动留意通知信息,造成错过笔试、体检、政审、签约等后果,全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部流程,任何环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资格。
十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处理。
咨询电话:0836-2838937
监督电话:0836-2876193(甘孜州民政局机关党办)
本公告由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单位研究确定。
1.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6年公开招募临聘人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zrsks.com.cn/newsDetail/30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