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7 查看次数:8
为全面加强稳就业举措,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商洛市就业援助办法》《镇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文件收发员
招聘人数:1人
工作地点: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
工作内容:配合单位人员完成日常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文凭、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不限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须为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单位管理与工作安排;
4.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期限及待遇
1.岗位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人社局批复时间,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2.薪酬待遇:月工资面议,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
4.联系人:徐兴博,联系电话:0914-5339379。
5.监督电话:0914-5338927
(二)资格审查
由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三)面试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沟通能力及岗位适应性。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镇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7MS6UilHIKDwuPJ7ER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