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3 查看次数:8
兴智合创创业孵化器(宜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兴智合创创业孵化器(宜宾)有限公司现提供1名见习岗位,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
一、招募对象、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及人数
品牌专员:1人
(三)招募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遵守见习规定和见习岗位纪律规定。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提供虚假信息,破坏或违反纪律及相关规定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不符合见习人员范围的。
二、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江安县江安镇幸福苑小区三楼江安创新创业孵化中心运营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2880288。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与报名相关的资料,所有材料均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现场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三、录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兴智合创创业孵化器(宜宾)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评价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四、见习管理
(一)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电话联系被聘人员到公司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见习期限:3至12个月。
(三)期间由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基本生活费,并于见习协议签订当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本公告由兴智合创创业孵化器(宜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兴智合创创业孵化器(宜宾)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wMTczOTM1NA==&mid=2247488508&idx=1&sn=1e65b3a6d3ded3d7d0924bc3fb6ee1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