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5 查看次数: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若干名。
二、招聘对象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曾任审判员(含退休、离任)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研究、教学者优先);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会或者企业法务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经验者或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能够保证每周至少到岗工作1天;
(二)地点分配:新聘任的兼职仲裁员须服从统一调配,工作地点包括:劳动仲裁长安镇派出庭、劳动仲裁马桥街道派出庭、劳动仲裁黄湾镇派出庭及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报批要求:若应聘者现就职于各干部主管部门、工会、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须经所在单位书面审批同意。
(四)兼职仲裁员在履职期间应遵守回避规定。
四、报名流程
(一)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30日。
(2)材料提交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2.线下报名请将报名所需材料直接交至海宁市文礼路5号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7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汤女士,联系电话:89232807、89232790 。
招考平台咨询电话:15968361996/87360199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报名表》(见附件),线上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等复印件;
3、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证件、证书、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待初步确定人员后需线下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
(三)资格初审。海宁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审查书面申请材料,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初审名单。
(四)资格复审。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法律素养、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拟聘人员复审名单。
(五)组织培训考核。组织拟聘人员参加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的仲裁资格培训与考核。
(六)聘任发证。考核合格的,经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聘任为兼职仲裁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发证。
(七)待遇保障。兼职仲裁员办理案件,实行办案补助制度。采取一案一补的固定补助形式,具体补助标准根据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补助的通知》(海人社〔2026〕20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在海宁市人才网、海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潮城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附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兼职仲裁员报名表.doc
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index.php?m=article&c=show&id=1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