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6 查看次数:2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2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应聘人员本人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宜宾市南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4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选择岗位。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应聘人员请自行打印《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本公告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中,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在任一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1份,请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下同。);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 份;
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且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可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人员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考评方式
(一)笔试
每个岗位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数大于30人的需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于报名截止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请考生密切关注。综合事业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医疗机构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对应中职、中学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后按照该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依据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二)(宜宾市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面试和试讲的形式,实行量化考评,成绩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具体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五、考试总成绩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须有该评委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3)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在南溪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3185363。
九、有关招聘政策、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南溪区现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咨询电话:0831—7855097。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新招聘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未满5周年辞聘解聘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已享受的人才引进待遇。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人才,宜宾市南溪区组织人社部门未举办和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及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5097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3185385
宜宾市南溪区卫生健康局:0831-7856811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3307698
附件:1.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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