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5 查看次数:6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辅助岗:教务处学籍员1人;
非在编专技岗:校医1人。
二、报名条件:
1.教务处学籍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备廉洁自律及保密纪律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工作中能吃苦耐劳、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5)能熟练操作Word(文本文件)、Excel(电子表格)等软件,统计和文字工作能力强,有学校教务工作经验优先。
2.校医: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备廉洁自律及保密纪律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持有医生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掌握基本急救技能。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5)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思维清晰,热爱生活,热爱学校卫生事业。
(6)能熟练操作Word(文本文件)、Excel(电子表格)等软件,统计和文字工作能力强,有从事过校医工作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www.xmsmedu.cn)。
2.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的电子版(含证书的扫描版)压缩打包发至邮箱996750079@qq.com,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如张三(校医)。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11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湖滨中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入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www.xmsmedu.cn)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湖滨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湖滨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xmsmedu.cn/info/1223/214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