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1 查看次数: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6年持续开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共100个计划,面向全国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应往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需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或国(境)外QS排名前200名世界大学(2026年版)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详见附件1)。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引进,可不受岗位招聘计划和用人单位空编限制,报考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研究同意,按实际情况使用事业编制。
(一)相关时间节点
1.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引进对象应于2026年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于2026年8月1日前,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12月31日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洪湖市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三)不能应聘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洪湖市内(含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进行,笔试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onghu.gov.cn/)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9:00至2月11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2026年1月26日9:00至2月1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6年1月26日9:00至2月14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本次人才引进提倡诚信参考,凡参加笔试的考生可退还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后请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资格复审。
4.打印准考证:2026年3月16日9:00至3月2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含博士研究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考生报名后,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月1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可在2月13日17:00前重报或改报。
2.考生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可联系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解决,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1日上午 8:3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按照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三类设考,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
(三)开考比例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达到笔试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还将作为面试准考证,请考生注意保管。
2.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市委人才办及用人单位与博士研究生双方经面谈无异议后,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四、资格复审
2026年3月21日笔试当天11:30至16:00,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员于笔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一)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原件(在报名系统内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非洪湖市内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员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面试入围人员中,资格复审结果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类别和内容
面试结合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分类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公告发布和递补
面试开考前,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弃权等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程序,且不占用考察人选名额。硕士研究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办理相关手续。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备案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人员经市委人才办审定,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为事业编制,统一配置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管理。市委人才办根据全市各地各单位人才专业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使用。
(二)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3年,需与市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变换单位。服务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对表现突出和优秀的,可以按干部提拔任用规定程序,优先提拔使用。
(三)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副高或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分别聘用在专技7级、10级、11级岗位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尚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非“以考代评”类)的,以专技10级岗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以专技11级岗位引进硕士研究生。以管理岗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7级职员、8级职员待遇,一年后根据考核结果推荐晋升7级或8级职员岗位。
(四)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每年2万)安家补助及每年3.6万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年给予1.2万元人才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在此基础上,调配到乡镇(新滩、府场、曹市)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由用人单位给予2000元人才补贴配套。在3年服务期内,在洪湖城区工作的研究生,本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免租金入住市“人才公寓”。如房源不足时,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在乡镇工作的研究生,住房由用人单位保障。
(五)引进人才子女在我市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配偶愿意在洪湖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按政策主动为引进人才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每年定期开展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
(六)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优先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取得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的,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评选;优先推荐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洪湖市各类人才奖项候选人。
十、纪律要求
对招聘全过程予以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三)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公告中有关人才引进激励政策由市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716—2211892)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16—2216865)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QS排名前200名世界大学(2026年版)
附件2:洪湖市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zwgk.honghu.gov.cn/38559/101220263/t121220263014/6649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