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1 栏目: 河北 浏览量:2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所属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中心、省长管拖车检验中心、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是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承担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进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验工作;承担全省特种设备能效测试、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和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检测等工作;开展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技术宣贯;开展特种设备仲裁检验、安全评价、风险评估等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2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着相关检验和科研任务,目前专业人才较为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单位检验能力和科研水平,满足相关检验工作需要,拟选聘2名博士研究生充实单位优秀人才队伍。
五、选聘范围
要求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455787538@qq.com)。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截止到2025年12月1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①《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③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若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要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⑤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等材料扫描件;
⑥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
⑦以上材料需保持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提交,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测评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报名材料的原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要求
至2025年12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专利等情况进行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具体负责,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体检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拟聘人选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756587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756588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咨询、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64574333919jek&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