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1 栏目: 湖南 浏览量:1
根据工作需要,湘阴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岳阳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岗位:执纪执法岗位
选调人数:4名
使用编制:行政编制
二、选调范围
岳阳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报考人员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层次职级)。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需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到诫勉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
5.与湘阴县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6.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者影响流动调配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2月1日通过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节假日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纸质版《湘阴县纪委监委2025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公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需到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湘阴县纪委监委309室)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实绩考核和面试,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湘阴县纪委监委、湘阴县委组织部、湘阴县委编办、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实绩考核
对报名对象资格审查后进行实绩考核。实绩考核主要综合报名对象学历、岗位经历、所获荣誉、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绩考核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实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实绩考核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选调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体检由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加毒检项目。
考察由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联合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湘阴县纪委监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不唯分取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湘阴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调入机关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对象在公告发布前新晋升职级或法官、检察官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对象在公示期、试用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湘阴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并事先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选调对象调入机关后,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可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在职数范围内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由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湘阴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2.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湘阴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湘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730-2115650 15200238108(移动办公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湘阴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0730-2115195
附件:
1.湘阴县纪委监委2025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湘阴县纪委监委2025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可下载)
文章来源:https://www.xiangyin.gov.cn/31176/31954/content_23335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