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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面向符合2003?2010年入伍享受非农有关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公开竞聘招录公告

时间:2026-03-13 栏目: 湖南 浏览量: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安排工作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6年度面向芷江籍2003—2010年符合芷江县入伍享受非农有关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公开竞聘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招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竞聘招录计划

计划竞聘招录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竞聘招录岗位、计划及要求等详见《芷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面向符合2003—2010年入伍享受非农有关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公开竞聘招录岗位计划与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竞聘招录对象及条件和要求

(一)对象

符合芷江县2003—2010年入伍享受非农有关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不包含垂管单位负责安置的对象),具体以当时征兵办公室提供的名册为准。

(二)条件和要求

1.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学历及户籍要求

(1)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3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3)户籍要求:报考人员在2026年3月13日前(含)的户籍所在地为芷江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5.涉毒人员(含有吸毒史或正在强制戒毒人员);

6.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7.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开除党籍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竞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

竞聘公告、各环节相关信息、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均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nzj.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按照公布的竞聘条件和要求,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nzj.gov.cn)下载并填写《芷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面向符合2003—2010年入伍享受非农有关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公开竞聘招录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照3张。

(2)报考者须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军人证明》。

(3)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竞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经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核减、取消竞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设置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

5.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取消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初审通过后,分别报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联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需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竞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4)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竞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竞聘岗位计划数。面试时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量化评分环节,相应核减竞聘岗位计划数。

(五)量化评分

1.量化考核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税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量化评分对象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具体事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

2.量化考核内容与依据。(1)部队服役期间考核: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安排工作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文件规定计分。(2)地方考核:加分项目计分依据以正式通报表彰文件或证书为准。加、减分项目由相应考核单位设定。评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芷江籍2003—2010年符合芷江县入伍享受非农有关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量化评分表》,其中信访减分项目以县信访局认定为准,信访减分从2026年1月1日起为开始日期计算。

3.量化评分确认。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306办公室对量化评分结果签字确认,如对量化评分有异议者,应当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量化评分小组审核;逾期未签字的,视为认同该项评分。

(六)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构成。综合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量化评分占10%。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量化评分×1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量化评分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竞聘招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量化评分高的人员优先,量化评分再相同的,笔试得分高的人员优先。如量化评分、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一次。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项目,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医院临时抽取确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放弃和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竞聘计划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竞聘工作纪律

1.公开竞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竞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竞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竞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和竞聘纪律,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试有关要求

(一)本次竞聘招录,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量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考生报名后须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网站公告信息或考生电话关机、停机影响自身考试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竞聘招录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竞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竞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竞聘资格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替考等作弊行为,将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五)量化评分包括服役年限、立功受奖情况等,具体评分标准由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分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6839956(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745-685135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45-6821697(县纪委监委) 


1.《芷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面向符合2003—2010年入伍享受非农有关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公开竞聘招录岗位计划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2.《芷江侗族自治县2026年面向符合2003—2010年入伍享受非农有关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公开竞聘招录报名表》

3.芷江县2003—2010年入伍享受非农有关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量化评分表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nzj.gov.cn/chnzj/c102512/202603/ad4e08a11ba947e19313b3dfb6a8dd5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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