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0 栏目: 四川 浏览量: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阿坝州拟开展“石榴同心·智荟阿坝”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阿坝州2026年“石榴同心·智荟阿坝”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⑸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⑹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教师资格证》“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经济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3月21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或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专业要求中的参考目录主要为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并结合国内高校实际开设的专业设置。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应聘人员的专业以其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要求除明确了学科类的岗位外,其余岗位要求的均为具体的专业。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学科类)的,即该一级学科(学科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
3.不得报考情形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⑸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⑹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⑺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3月21日;
⑻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⑼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⑽现役军人;
⑾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5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应聘人员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10∶00至4月1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流程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查阅公告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了解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使用的身份证件信息与专业测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阿坝州2026年“石榴同心·智荟阿坝”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3.报送资料。应聘人员将《报考信息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文件名为:“岗位编码+姓名”。
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内相关高校、专家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结论,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如果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所载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学科类),而招聘公告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网络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在“所学专业”栏填报一级学科(学科类)名称,并根据所在高校培养方向备注二级学科(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关于二级学科(专业)的证明材料。
例如:应聘人员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为一级学科“兽医学”,在读期间培养方向为“临床兽医学”,应聘人员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兽医学”的岗位时,“所学专业”一栏应填报“兽医学(二级学科为临床兽医学)”并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关于二级学科(专业)或学习方向为“临床兽医学”的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岗位调整
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规定的专业测试开考比例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6年4月2日18:00前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考核
考核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专业测试、面试在考核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核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卷面满分100分,测试的具体范围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专业测试时间为2026年4月初,各岗位具体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在专业测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岗位排名、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若招聘人数与面试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岗位要求比例,仍视为有效比例。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应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由面试资格审查组织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三)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
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模拟课、考察专业知识等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开展面试后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含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及排名),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按岗位明确的优先条件、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人员、学历层次(学历层次高者优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依序优先确定为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或相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审核确认和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七、最低服务期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招聘人员应在《聘用合同书》中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政策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5年(含试用期)协议,可享受政策支持,安家补助标准、住房保障政策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此外,岗位编码为20260001的招聘人员,发放“阿坝英才绿卡·菁英卡”,全员保障子女在州入园入学,享受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州内50个景区免门票、机场VIP通道服务。享受本人省内部分帮扶地景区免门票,优质医疗机构绿色就医通道、专家会诊,子女优质教育等服务。
其余岗位的招聘人员,发放“阿坝英才绿卡”,全员保障子女在州入园入学,享受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州内50个景区免门票、机场VIP通道服务。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专业测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审核确认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0837-2825319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二)纪律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7-2855872
1.阿坝州2026年“石榴同心·智荟阿坝”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阿坝州2026年“石榴同心·智荟阿坝”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abazhou.gov.cn/abazhou/c101965/202603/9873e6b3333d40c19f9442677e74dd9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