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6 栏目: 河南 浏览量:3
为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普查员4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工作职责。
1.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开展辖区内牧户、牧业经营主体、行政村等普查对象的入户走访、实地核查工作。
2.熟练使用普查专用APP/电子采集设备,规范填报普查表,如实登记农业生产、土地利用、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
3.做好普查政策解释、沟通答疑工作,引导调查对象如实提供相关数据。
4.完成普查数据初审、查漏补缺、问题修正,配合开展数据复核、台账整理及普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严格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普查资料与采集数据,不泄露、不传播普查涉密信息。
(二)职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
2.年龄在18—35周岁以下(以报名时间为止),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走村入户、户外实地调查等工作强度。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会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具备基础的数据录入和文字记录能力。
4.熟悉本地村社布局、牧户分布及牧业生产基本情况,善于沟通交流,能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
5.服从统一工作安排、调度管理,按时保质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6.恪守实事求是工作原则,严禁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严守普查工作纪律。
优先录用条件:
1.河南县户籍,熟悉辖区情况,有村(社区)工作、网格员、普查调查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具备统计、农业农村相关工作经验及畜牧相关专业、统计学、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优先;
3.掌握双语、具备基层群众工作经验,能全程参与普查各阶段工作者优先。
4.参与过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者优先。
二、劳动报酬及期限
报酬按每月2100元/人。聘用期限为9个月(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本次聘用期满后,根据农普工作任务需要及人员表现,择优续聘。农业普查工作结束,不再续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3月27日上午12:00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统计局)办公室(县政府五楼);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下载并填写《河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报名表》。
四、面试及录用
县农普办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资料,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根据面试、公示等结果,聘用人员与县统计局签订《聘用协议》,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在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报名表.docx
河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6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3dedL2IURe0QyxaDj-A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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