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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选聘泉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筹建工作专班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6-03-30 栏目: 福建 浏览量:7

为进一步推动泉州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发展,提升全市中小学生的实践能力,拟建设泉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挂靠于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和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管理,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运营。为加快推进泉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现面向泉州市选聘4名基地筹建工作专班成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拟公开选聘筹建工作专班成员4人(具体详见附件1),其中办公室岗位人员1名、学生管理岗位人员1名、教学(含课程)管理岗位人员1名、财务管理岗位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报名人选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教育情怀;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及此后出生);已聘任中级职称人员、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43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及此后出生);已取得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48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及此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若聘任中级职称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限,其中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2)未满见习期或试用期(包括任职试用期)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5)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违法犯罪记录等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6日—2026年6月30日。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泉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筹建工作专班成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学历、学位、职称、任职、培训等证明材料,教育教学管理经历及成效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xwzx97688@126.com进行报名,相关报名情况将予以保密。

联系人:金剑老师

联系电话:13599784494

四、选聘方式

综合考虑报名情况、岗位匹配度及本人任职意愿,择优确定人选,并为符合调入市直事业单位条件的人选办理相关手续。选聘人员入职先在基地专班办公室工作,待基地建成后再到基地工作。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筹建工作专班成员选聘岗位条件

文章来源:https://jyj.quanzhou.gov.cn/zwgk/rsxx/jszk/202603/t20260326_3278094.htm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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